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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人才人事管理变革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17|栏目: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引领“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领域的新变革、新发展提供了方向指针。
加快创新发展,推动体制机制供给侧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供给侧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解决“多头管理”、行政干预多、条件限制多等问题。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在培养开发、职称评价、收入分配、就业创业、退休养老、流动配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提高院校教育质量、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创新创业支持,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构建人力资源法治环境。大力推动基于“互联网+”的人力资源管理变革与创新,研究新常态、新技术革命下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工作和服务新趋势,以及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调整。鼓励不同地方、部门、机构在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方面开展差别化探索,推动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工作实践中创造新模式和新经验。
推进协调发展,形成同频共振新格局。人力资源工作事关人的切身利益,不同行业、部门、地方可能面临不同的情况和问题,推进协调发展就是要保障人力资源发展的平衡性、健康性和可持续性。为此,要进一步统筹解决人才与教育、人才与科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两张皮的问题,统筹推动创新人才与创业人才、创业人才与就业人员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产业行业人力资源的培养、开发、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工作。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要进一步强化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生产一线流动的政策支持。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推进人力资源事业协调发展的机制,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角色定位问题,发挥好市场的决定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突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发展新格局。
强调绿色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绿色发展是走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必由之路。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要进一步建立绿色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培养储备绿色人才资源。积极响应国际劳工组织“绿色就业”倡议,创造更多绿色岗位,“绿化”更多岗位。制定实施更加适合绿色人才创新创业的人才引进政策。研究制定绿色职业标准,提供绿色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通过财政专项预算和补贴、低息信贷、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等方式扶持绿色人才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在创业准入、资金扶持、劳动用工、社保补贴、落户入籍等方面推动扶持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相应补偿机制,加大对特定行业和急需紧缺绿色人才在身心健康、人身安全方面的服务保障。
推动开放发展,增强对内对外合作互利水平。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重,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是提升我国人力资源竞争力,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必然选择。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人才政策开放度,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完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放宽技术技能型人才取得永久居留权的条件。加快完善高效便捷的海外人才来华工作、出入境和居留管理等服务。扩大来华留学规模,优化留学生结构,培养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扩大人才服务业对外开放,促进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深化“一带一路”人才合作与交流,推进京津冀、珠三角、长江经济带人才合作。扫除人才流动障碍和壁垒,加快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完善户籍政策和社会保障接续办法,提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人才跨区域、跨体制、跨部门合理流动。推进区域性人力资源交流合作和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构建开放式创业服务支持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共享发展,增加公平性与“获得感”。共享发展的鲜明指向,在于促进公平正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此,要增加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进一步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健全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力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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